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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政策】上海市科技中介服务创新券申请须知

发布时间:2016-07-02 10:05:12      作者: admin     浏览次数:-

为激发科技型企业创新活力,提升企业创新管理能级;激活技术转移、科技咨询等科技中介服务资源,培优科技服务机构;试点采用创新券形式对科技中介服务进行支持。
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以下简称“东中心”)为上海市科技中介服务创新券管理主体,由东中心向科技企业发放创新券,鼓励企业用于购买技术转移、科技咨询等领域的有价服务。服务机构凭企业支付的创新券到东中心兑现。

上海市科技中介服务创新券的具体申请须知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重点支持科技企业采购技术人才培训、技术战略规划、技术搜索、定向筛选(知识产权分析、技术评估)等技术转移服务,及科技战略研究、竞争情报分析、管理咨询、工程技术咨询等科技咨询服务。
详细解读见下表:

支持领域

服务类别

内容解读

技术转移

技术人才培训

对科技企业具有技术背景的高层管理人员,以“开放式创新”理念为核心开展培训,培养创新意识和能力。

技术战略规划

为了实现企业战略目标,对获得、开发、配置技术等作出选择,提出获取、管理及利用这些知识和能力的方案及过程,以达到经营和规划技术目标。

技术搜索

基于用户需求开展技术搜索、方案筛选、适配性评估、后期接洽等工作,重点在于技术搜索。

定向筛选(技术评估、知识产权分析)

对技术先进性,市场风险及技术匹配等进行评估,并对技术产权属性、交易属性进行分析,形成选择方案。

科技咨询

科技战略研究

为企业或机构提供包括重大技术市场需求及其路径选择、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等在内的科技发展战略规划。

竞争情报分析

对企业在竞争环境分析、竞争情报收集、竞争情报分析、竞争情报应用等方面进行策划。

管理咨询

深入企业摸索企业面临的关键问题,并应用科学方法找到原因所在,提出切实可行的改善方案。

工程技术咨询

为企业提供集成化的工程技术解决方案,提供创新、专业、特色、质量的产品设计以及支持客户产品从工业设计、结构设计、手板、模具设计到量产、项目管理的全面制造解决方案。优选领域:器械类、3C、智能硬件。

二、支持对象
  按创新券使用对象划分,可分为申请主体和兑现主体:
  1、申请主体: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企业,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无不良诚信记录;
(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3)同意在创新券综合管理系统注册,并递交服务需求申请,其需求须符合创新券支持内容。
※科技企业的定义:
根据《上海市科技企业界定参考标准》( 沪科〔2015〕70 号),科技企业是指在上海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同时符合以下五项条件中任何三项条件的,可以界定为科技企业:
(1)企业主要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检测,或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研发、生产、经营等科技与创新活动;
(2)企业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
(3)企业技术性收入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销售收入之和占企业销售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0%;
(4)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
(5)企业拥有专利权、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等知识产权,或掌握专有技术。

  2、兑现主体: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无不良诚信记录;
  (2)具有不少于5人的专职服务团队;
  (3)有明确的科技服务流程、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
  (4)具有开展业务所需要的办公条件和设施;
  (5)同意在创新券综合管理系统注册,且提供符合支持方向的科技中介服务,并递交服务能力证明材料。

  三、支持方式及额度确定
  1、支持方式
  (1)采取电子券的形式,在确认服务完成并审核通过后,由服务机构凭企业支付的创新券实现承兑。
  (2)资助标准:一个年度内,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只能申请一次同类服务。所享受创新券补贴总额不应超过企业补贴额(10 万或30 万)。
  (3)资助周期: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4)按先申请先获得原则,当年度额度发放完毕即结束申请。
  2、补贴金额
(1)根据科技企业上年度主营收入确定当年度可申请创新券总额。年营业额在3000 万(含)以上的科技企业最高补贴总额为30 万,年营业额在3000 万以下的科技企业最高补贴总额为10 万。
(2)以年度总额度为限,科技企业每一次申请创新券额度不超过当年可申请剩余额度。每一次创新券补贴额度的上限为服务合同金额的50%。
创新券系统参考参与投标的服务机构的报价金额确定拟发放创新券额度。
  四、申请流程
  申请流程按主体划分为申请主体和服务机构两类:
  1、申请主体
  (1)申请主体通过上海科技中介服务平台(网址链接:http://www.kjzjfw.com/),点击创新券综合管理系统,填写注册登记材料,提交服务需求申请书(附件1)及相关附件。由东中心委托专家审核,判定需求是否符合申报范围。
  (2)审核通过后,东中心推送给匹配的服务机构,并由服务机构在系统上响应需求参与竞标。申请主体选定服务机构,并由东中心按照就低原则根据竞标的平均价来确定创新券资助额度,系统生成相应额度的电子创新券。
  (3)申请主体与服务机构签订相应的合同协议,东中心将电子创新券发放至申请主体,进入服务提供阶段。申请主体与服务机构共同确认服务完成,并参与服务绩效反馈。
  2、服务机构
  (1)服务机构通过系统注册填报登记表(附件2)并提交相关附件,由东中心委托专家对其服务能力进行审查,审查不通过则不予登记。通过后在平台上登记公示,公示无异议则进入登记机构名录,并可接受东中心的服务需求推送。
  (2)服务机构响应服务需求并提交服务方案及报价。若被申请主体选中,则与申请主体签订服务协议,接受申请主体的创新券。
  (3)双方服务确认完成后,在东中心规定的兑现时间节点前,服务机构将创新券及科技中介服务补贴申请书(附件3)提交至东中心。东中心对其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查,审查通过后进入结算兑现程序,并参与服务绩效反馈。

附件:需求申请、对接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