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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政策】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路径清晰

发布时间:2017-07-12 09:50:51      作者: admin     浏览次数:-

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路径清晰

 

近日,经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审议通过,《2017年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推进计划》(下称《计划》)印发实施。围绕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严格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深化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加强组织实施和保障等五大方面重点工作,全面部署了2017年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具体任务内容,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旨在全面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

 

《计划》全文在上述五大方面的基础上,明确了103项具体措施。可见任务分解落实极其细致。其中,在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知识产权领域改革方面,《计划》提出,推进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改革完善知识产权重大政策,深化知识产权服务业“放管服”改革,包括落实《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总体方案》,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和示范区建设,在党政领导干部考核规定中体现知识产权相关内容和要求,建立以知识产权为重要内容的创新驱动发展评价体系、研究制定知识产权评议政策、实施进一步放宽专利代理准入的改革措施等。

 

不难发现,越发强调全社会对待知识产权重要性认识正成为近年来决策层的主要动向。一直以来,我国针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持续加大,在打击力度持续增强的同时,也日益强调了对地方政府责任的强化与追究。事实上,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业内人士看来,早已形成了“只要政府重视,就没有做不到的事情”的一致共识。

 

比如,针对以往部分地区和领域仍存在侵权和假冒伪劣问题,一些地方对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工作重视不够、查处不力,甚至有案不办的现象,国务院层面就早已明确要落实监管责任,对地方政府负总责提出了针对性要求。

 

毋庸讳言,地方政府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地方保护”现象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的确影响了有关部门严厉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工作的顺利推进,因此,国务院此前提出“将其纳入政绩考核以及引进监察机关的监察和问责”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地方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正是抓住我国长期存在知识产权保护真空的要害所在。

 

值得注意的是,在严格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计划》还提出,完善法律法规规章,加强保护长效机制建设,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加强日常监管执法,并提出积极推进专利法、著作权法修订、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审判“三合一”工作、加强网络侵权盗版治理、深入开展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加强对个体专业市场的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培育工作等具体措施。

 

此外,《计划》还就加强重点产业海外布局和风险防控、提升知识产权对外合作水平,加强政策制定和推进落实、加强人才培养和宣传引导等方面明确了具体措施。

 

在记者看来,《计划》已然为全社会勾勒出了当前我国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宏伟目标与建设路径,既定政策、措施和路径选择清晰明了,且极具操作性。关键是,要确保按照既定内容按部就班地加以实施,以确保目标达成。

 

当然,还需要认清的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进步,比如,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同时还需要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以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与此同时,还必须重点发挥监督机制的作用,特别是要发挥群众参与、共同保护的积极性。当然,最为重要的是,必须确保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顺应知识产权保护新形势而不断完善。

 

此外,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网络技术、数字技术和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以知识产权为代表的无形财产权对社会发展方方面面的制约、影响日益显现。因此,我国在经济社会各方面全面对接全球化需求的背景下,寻求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目标实现,做好国内产权保护的同时,也必须兼顾推进与国际合作保护知识产权和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毕竟,经济全球化时代世界各国的市场和经济是相通的,知识产权保护也是相通的。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与国际上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盗版和假冒问题是世界性的共同难题,要想从根本上解决,需要各国间的有效努力和配合,加强国际合作以及沟通非常重要。因此,对我国而言,积极加强国际合作的同时,本身就是提升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形象构建的重要过程。正如《计划》要求的,要加强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世界贸易组织及相关国际组织的合作交流,积极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金砖国家知识产权合作。深入参与发明领域和外观设计领域中美欧日韩合作。利用知识产权海外交流活动平台扩大中国品牌国际影响,提升涉外知识产权工作成效。